江蘇省即將開展六大生態環境專項執法行動,哪些問題需重點關注?
2023-05-26
2021年,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出臺《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體系現代化建設的意見》,其中提出,每年發布年度專項執法行動計劃,嚴格控制執法檢查頻次和規模。今年,省生態環境廳結合新頒布的《噪聲法》《機動車污染預防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以及涉水、氣、固廢、土壤等新標準,形成2023年年度《專項執法行動計劃》。
據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、執法監督局局長崔恒武介紹,《專項執法行動計劃》重點任務共6個:
1一是圍繞2023年環境質量目標,重點檢查94個國控、104個省控站點,大氣環境質量數據異常區域,排放高值區域;210個國考、655個省考斷面附近河流支流,以及涉水、涉氣、固廢、土壤重點排放單位。
2二是重點檢查群眾重復反映的噪聲、異味、散堆垃圾等問題,以及中央、省級環保督察重點件和長江警示片涉及的問題,還包括生態環境部、省委省政府、省廳交辦件和掛牌督辦件涉及的問題。
3三是結合《江蘇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》和省廳重點工作,加強執法、環評、監測聯動監管,完善環評許可執法清單,推動行業企業轉型升級,依法實施清潔生產,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,推動工業園區(集中區)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,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。統籌推進入河(湖)排污口排查整治,深入開展太湖環境綜合治理,全力做好太湖安全度夏。
4四是聯合多部門,分領域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,堅決遏制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,保障生態環境監管數據“真、準、全”。重點檢查環評文件編制、項目設施驗收、環境檢驗檢測、碳排放報告編制、在線監測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存在的弄虛作假問題。
5五是全力壓降污染預防設施違法問題高發態勢,有效提升環境治理設施本質環保、本質安全水平,堅決守牢生態環境領域安全底線。重點檢查脫硫脫硝、揮發性有機物回收、污水處理、粉塵治理、蓄熱式焚燒爐五類重點環境治理設施,重點監管全省較大等級以上環境風險企業。
6六是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印發的《關于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的意見》,開展“綠盾”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,加大對礦山、自然保護區、飲用水源地、沿海濕地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執法監管力度,實施海洋執法周行動,依法嚴懲各類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。重點檢查沿海城市、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、自然保護地、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。
一是主題鮮明,6個執法行動主題更加注重解決人民群眾的“急、難、愁、盼”,更加注重行動的整體性、協同性、主動性;
二是內容豐富,結合年度重點工作,圍繞減污降碳源頭治理、清潔生產、限制限量管理、“綠盾”等核心要點,聚焦異味、噪聲、散堆垃圾、散排污水等群眾密切關注問題,結合新修訂法律法規,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;
三是措施管用,強化一證式執法、非現場執法、聯合執法,加強執法、環評、監測等部門聯動,堅持寬嚴相濟,實施差異監管,強化警醒震懾,深入推行執法正面清單制度,做好助企紓困,優化法治環境,充分發揮執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動作用。“目前江蘇全省有2.9萬家污染源安裝了自動監測監控設施,建成2200多個標準空氣、水質自動站,危廢全生命周期監管系統已投入使用,一批先進無人機、走航車以及近岸海域監測船先后列裝,擁有全國密度高、較為完整的‘天空地’一體化監測監控網絡。”崔恒武說。
據悉,制定《專項執法行動計劃》是江蘇深入打好污染預防攻堅戰、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實踐,對統籌年度執法任務,協調全省執法力量,優化法治環境,切實增加執法工作的主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義。